NBA: 即美國職業籃球聯賽(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),是全球最具影響力和知名度的職業籃球聯盟之一。
在籃球比賽中,NBA 和 FIBA 對于犯規離場的規定有所不同。在 NBA 聯盟中,球員需要累計 6 次個人犯規才會必須離場,而 FIBA 國際賽場則是每人一場比賽最多 5 次犯規。此外,在 NBA 比賽中,如果一名球員連續吃到 2 次技術犯規,或者吃到 1 次二級惡意犯規或 2 次一級惡意犯規,都會被直接驅逐出場,嚴重的情況甚至會在賽后遭到 NBA 官方的進一步處罰。
造成 NBA 與 FIBA 犯規離場次數不同的原因主要在于比賽常規時間的差異,NBA 每場比賽常規時間為 48 分鐘,而 FIBA 賽場的每場比賽是 40 分鐘。從理論上來說,每個人的普通犯規被允許的頻次大約是 8 分鐘一次,這一點無論是 NBA 還是 FIBA 都是相同的。
和足球運動一樣,籃球運動十分鼓勵身體對抗,所以犯規在比賽中是難以避免的。不過與足球不同的是,籃球運動更多是以手為核心來進行身體對抗。自 1891 年由詹姆斯·奈·史密斯發明以來,籃球運動不斷發展,犯規判罰規則也日益完善。NBA 聯盟的裁判整體水平較為不錯,但在某些特定比賽場次中,判罰也可能存在爭議,從而在賽后引發討論。
NBA 比賽中的犯規主要分為普通犯規(包括防守犯規和進攻犯規)、技術犯規和惡意犯規(一級惡意犯規和二級惡意犯規)。普通犯規不僅會讓對手獲得罰球或交換球權,還會對每名球員的犯規次數進行累計,一旦累計達到 6 次,球員就會被罰下且無法在本場比賽再次登場。而技術犯規和惡意犯規屬于性質更為惡劣的犯規,這樣的規定既是對球員的保護,也是對教練員的保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