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BA:是美國職業籃球聯賽(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)的簡稱,是由30支球隊組成的男子職業籃球聯盟,其中29支球隊來自美國,1支球隊來自加拿大。NBA分為東部聯盟和西部聯盟,每個聯盟又各分為三個賽區,每個賽區有五支球隊。
在 NBA 的賽場上,惡意犯規是一個備受關注的話題。它被定義為不必要或過度的犯規,通俗來講就是“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”。
NBA 于 1990 年代采用惡意犯規規則,主要目的是保護球員免受不必要的身體傷害,特別是針對那些可能對他人造成嚴重身體傷害且毫無必要的行為。
惡意犯規分為一級惡意犯規和二級惡意犯規。一級惡意犯規指球成活球后與對方隊員發生的不必要接觸,這種接觸屬于侵人犯規,通常是防守方的故意重度接觸及后續動作。而二級惡意犯規則是更為嚴重的不必要或過度的身體接觸,往往是故意的重度碰撞以及伴隨的后續動作。
對于惡意犯規的處罰也是相當明確的。兩種惡意犯規都會給予對方兩次罰球機會并獲得控球權,即“兩罰一擲”。二級惡意犯規者會被立即驅逐出場,若一名球員單場被判兩次一級惡意犯規,同樣會被驅逐。此外,單賽季首次被判二級惡意犯規的球員,會被聯盟追加最高不超過 35000 美元的罰款,并根據審查決定是否禁賽。在聯盟的惡意犯規判罰決定中,采用計分制,一級惡意犯規計 1 分,二級計 2 分。沒有累計分或已累積 1 分的球員,若被判一次二級惡意犯規,將由聯盟審查決定是否禁賽;累積 2 分的球員,若再被判一次二級惡意犯規,將自動禁賽一場;累積 3 或 4 分的球員,若被判一次一級惡意犯規,將自動禁賽一場,若被判一次二級惡意犯規,將自動禁賽兩場;累積 5 分或更多的球員,無論被判一級還是二級惡意犯規,都將自動禁賽兩場。
總之,惡意犯規違背了體育道德,希望所有運動員都能嚴格規范自己的動作,共同營造一個公平、健康的競技環境。